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農輔字第1092145577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
主旨:公告辦理本市各區漁會總幹事候聘人登記。
依據: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登記資格:具有漁會法第26條之1規定資格,並無同法第26條之2暨第50條之4第3項情事之一者(條文摘錄如附件)。
二、登記方式:申請登記漁會總幹事候聘人,應填具申請書檢附登記文件親自辦理。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登記。
三、登記期間:109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每日上午10時起至下午4時止。
四、登記地點: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西側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五、登記文件:
(一) 漁會總幹事候聘登記報名表4份。
(二)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三) 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四) 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五) 無漁會法第26條之2各款暨第50條之4第3項規定情事之切結書正本4份。
(六) 同意主管機關委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及司法、檢察、警察等相關機關(構)查詢申請登記人之債信、刑案、素行及考核資料之同意書正本5份。
(七) 相關書表請至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網站公告專區(http://www.agriculture.ntpc.gov.tw/)下載。
附件下載
109-11-4本市各區會總幹事候聘登記(公告)
公告附件1:漁會法及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相關條文
公告附件2:漁會總幹事公告登記書表(DOC檔)
公告附件2:漁會總幹事公告登記書表(ODT檔)
公告附件2:漁會總幹事公告登記書表(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