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 : 受理申請28天內完成 (不含補正天數)。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為依法立案之新北市農(漁)民團體、生態公益團體、家畜肉品市場、家畜禽屠宰場或農畜產加工廠。
二、為依法立案之新北市人民團體。
三、為農業產銷班。
四、具農民身分。
五、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註一:有關補助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等,詳參「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
註二: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
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申請表1份。
二、申請單位申請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計畫書1份。
三、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1份。
五、代辦授權書1份(委託代辦者須檢附)。
申請人本人或代理人至農業局農牧科辦理(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免費。
1.申請人本人或代理人至農業局農牧科領取。
2.郵寄至申請人通訊地址。
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
承辦人:鍾先生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