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坪林區、烏來區、三峽區、石碇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汐止區、萬里區、金山區及新店區就全境或部分溪流,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及第8款規定,實行封溪護魚措施:限制或禁止採捕(含釣魚、網捕);禁止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違反規定者,依據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據漁業法第68條規定得沒入漁獲物及漁具。實施時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詳細地圖
枋腳溪(含支流:石壁坑溪、內寮溪與赤皮寮溪)。
遠望坑溪:與雙溪河匯流處 ⇔ 草嶺古道北口;含支流。
嶐嶐溪:興隆橋起上游及各支流。
榕樹溪(含支流)、豬灶溪(含支流)、坑內溪(含支流)。
詳細地圖
牡丹溪:主流。
雙溪:牡丹溪平林溪匯流處 ⇔ 貢寮區界。
詳細地圖
基隆河主流部分區段:十分觀光大橋 ⇔ 菁桐街民生橋(不含嶺腳瀑布水域範圍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公告範圍)。
基隆河部分支流:
詳細地圖
北勢溪:合歡營地 ⇔ 思源橋。
𩻸魚堀溪:大林橋 ⇔ 大溪地露營區過水橋。
姑婆寮溪主流(不含支流)。
詳細地圖
永定溪:
石碇溪與烏塗溪(含支流)。
彭山溪(崩山溪):秀山橋 ⇔ 彭山隧道口。
詳細地圖
南勢溪:
桶后溪:與南勢溪匯流處 ⇔ 阿玉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