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輔導造林申請為了維護本市內國土保安,厚植森林資源,於本市山坡地之超限利用地、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等生態敏感區域以及滑落地、破碎帶、風蝕嚴重地及沙丘散在地、水源地帶、水庫集
依飼料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自製自用飼料戶使用飼料添加物管理辦法及自製自用飼料許可管理辦法,欲於飼養場所(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自製飼料,供給自有家畜、家禽食用者。
依新北市政府農業產銷推展工作補助要點,鼓勵辦理農業(包含農、林、漁、牧等產業)產銷之推展工作。
受災地區之受災農漁民,受災土地所有權人或具合法有效租賃關係或接受委託經營等方式取得合法經營權(需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之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自然人為限,且農作物受災損失率達20%以
農田受災每戶達0.05公頃以上,魚塭流失、埋沒面積受災以每戶達0.05公頃以上,塭堤崩塌以達6立公尺以上,依災害防救法等向各區公所申請。
依農業發展條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其施行細則、農耕用機器設備及農地搬運車使用免徵營業稅燃料用油作業須知申辦免徵營業稅燃料油憑單。
擁有農耕用機器設備(包括整地、插植、施肥、灌溉、排水、收穫、乾燥及其他供農耕用之機器)及農地搬運車(須合於農業部規定之規格範圍8),依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修正等規定,向各區公所申
依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第2條,飼養家畜、家禽、污染防治設施、雞蛋洗選、分級包裝或集乳站機械之用電,並經該管直轄市核發證明文件者,得檢具應備之證明文件,向公用售電業申辦